做了16年,且无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解佣了,劳动仲裁,才判了每年补偿1个月,为什么没判每年赔2个月?

如题所述

入职超过一年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合同,单位只需要补书面劳动合同,不用按双倍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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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10
劳动法规定的一年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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