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手散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19
人与人接触的第一印象往往是一张脸,一个声音和一双手,之后那些就在心里不停地迂回、品啜。

与一张魔力般的脸,或有着魔力般的声音比,最让我浮想联翩的,却是一双平凡又有力度的大手。

听母亲说,人生路上第一次牵着我的手的人是父亲。

我刚出生时,是小屯里的赤脚医生给接的生,哭声实在是比男孩子的哭声还要大。父亲高兴呢,虽然在我乱蹬乱踹的小腿之间,没看到他所期望的小牛牛,他还是得意地用他那双大手牵了牵我的小手,然后把我突然高高举起,在室内转了一圈,这一举动,把接产医生的脸都吓白了。

关于手的记忆,是和屯里的小孩子一起练习翻跟头时才有的。女孩子之间总是比谁的手指纤软,我并不满意自己的手指。我嗲嗲地对母亲说,“我的手不像你哟!”母亲叫着我的小名,满眼柔和地:兰儿的手随父亲,剌手哩。

从那时起,我就习惯没事的时候总掰着自己的手指,以增加柔韧度,同时也开始关注父亲的手。

父亲不到二十岁就当了老师,三十多年来,无论拿粉笔,拿钢笔,还是拿毛笔拿书本,都得心应手。

就说毛笔字吧。我记事儿时候起,父亲已经调到公社文教组当组长了,和现在乡中心校的校长应该一样。在我们小屯里,或文教组,父亲的毛笔字绝对是最好的。

小屯每年的春节前夕,来我家求父亲写对联的人络驿不绝。很多时候还会问人家:有没有猪圈,鸡架,牛羊,狗窝?如有的话,父亲就会潇洒地挥动毛笔,张弛有度、收发自如地写下“猪羊满圈”“金鸡满架”这些吉祥的字。

后来因工作需要,父亲又被调到区教委。我那时傻傻地问过父亲,是不是教委里,你的毛笔字最好?父亲谦逊地压低着声音说:哪里,比我写得好的还有两个人,然后才能排到我。他说这话时,眼里闪着奇异的光,那是一种羡慕和自愧不如的心念汇聚在一起的光。

父亲习惯地伸出大手在我的脸蛋上轻轻掐了几下。他手皮真糙,像锉子摩在脸上。那手是攥笔杆子磨的吧?不然怎么那样糙。父亲接着说:兰儿,你也要学写,一定要赶上爸爸的字。我瞪着困惑的眼睛望向父亲,陷入了沉思之中:把字写成他那,我的手会不会也像他那样粗糙?如果不喜欢谁,就拿手到谁的脸上剌一下,就会疼得大哭吧?

我家的生活状况,在小屯里并不好。一家大小7口人要吃要穿,就凭着六十三块一毛四分钱的工资维持。尽管这样,父亲的工资也算本单位里最高的。父亲向来好客,急人所困也是出了名。因此,每月开工资拿回家时,工资也剩不了不多少了。

为了省钱,我们只买便宜的煤面子。父亲把它合上黄土脱成煤坯,晒干了后再砸成块慢慢用。买不起整砖,就捡来半块半块的砖头垒围墙,饶是如此也只能垒到一米来高。

有一次大雨之后,房西的墙头倒了一段,父亲就叫上我一起去垒墙。我的小手只能搬动两块半截的。我弄不动泥巴,就蹲在父亲的对面,看着父亲的大手拿砖、铲泥巴……一点一点地把倒了的墙重新砌起来。看着我着迷的样子,父亲问:你知道为什么墙会倒吗?

我摇着自己的脑袋,希望父亲告诉我什么。父亲让我挑几块整砖给他,严肃地说:垒墙一定把砖放正,墙直才不会倒,就像人站着一样。

父亲的手沾了好多泥巴,右手食指在砍砖头时被断裂的砖挤了一下,往外渗出血滴。殷虹的血瞬间血水混入泥巴里,泥巴瞬间变得柔腻起来。我要拿布条给他包扎,父亲说:不疼,干活的时候流点血是不会疼的。我在想,平时削铅笔不小心手被割破时的疼,会跟他现在一样疼吗?原来,除了笔杆子,拿砖头也是造成父亲手皮粗糙的原因。

父亲还是个修鞋匠呢。母亲有一双结婚时父亲给买的圆口跨带全牛皮鞋,鞋脸上有一只雕刻的蝴蝶,看上去很漂亮,她一直没舍得穿。在大姐和二姐的脚能穿皮鞋时,她俩也只是在炕上试一下,母亲就又把它放到柜底了。直到我能穿它的年龄,母亲才觉得再不拿出来,它可就只能叫纪念品了。于是,这双记载着母亲婚姻岁月的皮鞋就成了我的浪漫奢侈品。

少年里的我很淘气,淘到超过了男孩子。爬墙头,上房、爬树,样样都有我,一双皮鞋很快就被我穿得不成样子。鞋跟磨偏,鞋脚掌也磨薄了,鞋脸也落下了几块伤疤。父亲发现了,找来丁拐子,把鞋底向上套在上面。用废旧的自行车外带剪成不大不小两片,很快把那双让两个姐姐羡慕得掉眼珠子的皮鞋修好了。再前前后后搽一遍黑鞋油,咋一看,就跟新的一样!修好的鞋穿在脚上,我别提有多兴奋。就连父亲冬天脚上穿的皮靴子头也是他自己的杰作。

那双靴子是当军官的姑父送的。新的时候,是高腰的。东北天冷,要穿厚厚的棉裤,高腰的皮靴子冬天穿着不得劲,父亲就自己动手,改成了小半截靴子。还在靴子腰的里侧安上了拉锁,穿着很实用。

缝拉锁的时候,为了不让皮子留下大的针眼,就直接用针一下一下地缝,手被针扎破了好多次,父亲用布条把手指包上,继续干活。我趴在被窝里,看着灯下的父亲那么专注于手里的工作,又心疼又惬意。

哥哥姐姐们穿破了胶皮兀勒鞋,脚尖磨露出小洞洞。父亲就用胶皮和胶水给粘补上。那时别提我多羡慕父亲的巧手了,什么修理自行车,做手推车呀的全难不倒他,可也难怪父亲的手会那么粗糙。

说起手推车,还真叫人自豪。当时的运输工具基本就是马车,富有的人家里会有一辆独轮手推车。农村干点什么农活,要是没个车就拿土篮子当运输工具了,父亲就自己做了一辆双轱辘的手推车。父亲会木匠活,家里的凳子桌子都是父亲的杰作,做出的手推车当然很轻便,轱辘之间没有连着的车轴,是独立的,不用时可以卸下来,这车就成了屯里借来借去的运输工具了,我家用车时,往往都要我小跑着满屯子里找自家的车。

父亲喜欢小动物,喜欢养狗,养兔子,养羊。可母亲在不喜欢,觉得这样太脏太臭。在她的声声抱怨中,无奈的父亲只好把精心养大了的兔子一个个杀掉,奶羊也未幸免于难。兔子皮熟好,装上稻草,挂在了仓房的房梁上,羊皮也挂在了墙上。

对于那几条狗,父亲绝舍不得勒死,更舍不得送人。那年冬天,一个屯里的新媳妇,穿了一件白色皮毛上衣,在我家门前使劲地轮甩着胳膊,扭扭哒哒、洋洋得意迈着方步。赶巧园子里的果树旁来了几只羊在啃果树,被我看到。我朝狗们吹了个口哨,用手一指前方。那几条狗听错了指令,直奔小媳妇。当时就把小媳妇的威风吓得没了踪影,“妈呀”一声跌坐在地。我一看,坏了,赶紧把几只狗召回。

可是一切都晚了,小媳妇的新衣服被狗咬了一个口子,说啥也要我家赔偿……事后父亲忍痛一连勒死了三条狗,那狗皮子连同兔子皮,被缝制成狗皮帽子和狗皮手套。狗皮手套口的外面是一圈翻出来的兔子毛,很是好看。手套和帽子非常暖和,戴着它出去在大地里捡粪和打柞子,不管走多远,都不冻耳朵和手。

踢毽子时,我的'手套就挂在脖子上,每踢一下毽子,被线绳拴着的手套就左右两跨摇摆着,心里格外自豪。

我明白了,一双手好不好看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一双巧手,否则就算有再好的皮毛,也没人做得皮手套和棉帽子呀。

冬天里下了小雪,父亲就推上推车。一起跟着他的还有我和母亲,还有和我年龄一般大的大黑。我们带着干粮和水,到大北地打柞子,以做引柴。去时我坐在父亲的推车上,回来时,我就坐在高高的柞子上。柞子被父亲捆得很结实,我在上面特稳当。

父亲在前面拉着车,头上的狗皮帽子翻起的两翼随着父亲的脚步在寒冷的空气里忽煽着。天虽很冷,可他的头上却冒着热气。大黑颠儿颠儿地在前面带路,时不时地停下脚步扭转头,吭哧吭哧张着嘴喘息,在那儿等父亲。我在车上问:爸爸,你一定累坏了?让我下来帮你吧,这样能轻巧点。

父亲喘着粗气,仍笑容可掬地回头:爸爸不累,你看咱家大黑也帮着拉车呢。母亲耷着眼皮,疲倦着跟在车的后面。我坐在高高的柞子上面,看着父亲那双拉车的大手。想着长大了一定要帮他们盖一栋楼房,不用再打柞子,烧煤炉子,我们一家人暖融地坐在里面,父亲的手就不会那么粗糙了。

父亲喜欢园艺,在园子里栽了十多棵海棠树,五颗杏树。还特从在山里背回一棵山芍药以讨母亲高兴。父亲管那山芍药花叫野牡丹。

它冬天不怕寒流,春天雪刚化的时候,“野牡丹”的嫩芽就会拱破坚硬的土地,顶着玫瑰红的尖尖帽子朝太阳微笑。

不久花开了,引来无数蝴蝶蜜蜂。香气会把人熏醉。小花园也就成了菜园子中一大风景。那边两池子的韭菜,西红柿,黄姑娘,大紫桃,甜杆,黄瓜,茄子,豆角;栅栏四周的向日葵,还有水萝卜,小白菜,香菜,生菜,菠菜,芹菜和香瓜。把我家打扮成了小植物园。

有了这么多的菜蔬,自然要浇水。白天父亲上班,浇水的事就只能在每天早上和晚上进行,我也不能再疯跑了,还得起大早、贪黑和父亲一起浇园子。有一次我压水把手都磨出血泡了,就和父亲耍懒。父亲心疼地揉揉我的手,语重心长地说:兰儿,看看爸爸的手为什么不气泡吗?劳动能磨练人的意志力,也会让你变得更聪明。这也不想干,那也嫌弃累,等你长大了,你就一事无成了。

我听不大懂父亲话中的道理,父亲用硬邦邦的手轻轻抚摸着我的手,皱着眉头,生怕碰痛了我。我感受到了父亲的心里在痛,我感觉着父亲大手的温暖,摸着父亲手上的老茧,觉着这就是做父辈的资本吧,也应该是做人的资本。

勤劳换来的果实往往都丰厚和喜人。小菜园里的韭菜吃不了,父亲让邻居随意来割;黄瓜吃不了,就让困难的人家来摘。水黄瓜尤其喜人,最大的有一米多长,人没法吃它。父亲就摘下来,搁我肩膀上,扛到院子里给小鸡们吃。

秋天海棠果子熟了,惹得屯子的孩子晚上时常来偷果子。路人馋得拿带杈的栅栏棍儿往外勾树枝。因我家挨着大队和卫生所,大队里人又很杂,难免有些人把栅栏扒开个豁子“顺手牵羊”。父亲看见后,什么都不说,还会摘一筐送过去给他们解馋。深秋了,够不到的树尖总会留有一些最红的果子在那里摇晃,晚霞的映照下,格外美丽。那时我坐在树杈上,望着红丹丹像宝石一样的果子,由衷地喜欢上了父亲的手。没有它的修剪和施肥,哪有今天的收获。

我渐渐地长大,被保送上了中学。大哥当了老师,二哥当了兵,大姐放弃了工农兵大学的指标,穿上了朝思暮想的绿军装。在二姐当了一年女生产队长之后,父亲就被调到区教委主管木器加工厂和基建队,我家也随之搬到了城里。父亲很少住在家里,就睡在那小厂里。只有吃饭的时候,我才得以见到父亲。

一双筷子拿在父亲的手里,显得那么纤细,他手指各关节处粘满了胶布。每当我坐在父亲的身边,心里就会升腾起一股酸意,并隐隐地痛,我只想快快长高长大,早一天挣到钱,让父亲早点能享清福,绝不让那双手再贴满胶布。

农大的校长和父亲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他的独生子小军长得非常帅气,宠得了不得。

小军成为我家常客的原因,是他想做父亲大黑(狗)一见到小军就呲牙。一次,小军提了根木棍防着,结果被大黑咬了大腿。急得大姐找来武装部的熟人,一支半自动步枪里的两颗子弹换取了大黑的狗命。

中午开饭时,父亲端着酒杯的粗手抖得厉害,明明眼里流露着酸涩的哀伤,却故作镇定装出笑意:杀了好,杀了好,以后它不会再惹麻烦了。说完,“吱”的一声喝尽杯子里的酒,吧嗒一下嘴,喉结蠕动几下下,才把酒咽下去。他没有像往常一样拿起筷子夹菜,而是伸出右手在我腰间抱了一下,然后才夹菜。

我知道父亲和黑儿的交情。可黑儿咬了小军,它绝对不可以活。

狗皮帽子和狗皮手套的年代便在这条狗望着父亲痛苦地闭上绝望的双眼的那一刻结束了。那一年的暑假,父亲在被查出胰腺癌的一个月后的一个微雨天里,永远地离开了我。

去世的前一天,他还到外面锻炼,说自己没事。

我以为父亲真会好起来,当时家里人太多,姑姑叔叔们都聚集在我家,我决定到乡下去小住两日。没想到只离开一夜,父亲就在那天夜里停止了呼吸。我飞一样在小雨中骑着自行车,恨车子太慢了……

待回到家,迎着我的是满院的哭声。我嚷喊着:我爸呢?我爸呢?

姑姑说:前屋哩,看看去吧,你爸最疼你了。

我急急地拉开门,在屋子中央支起的木板上,一眼便看到躺在那里的父亲。我放慢脚步,生怕吵醒熟睡的他。跪在父亲的身旁,拉着父亲冰冷粗糙的手,轻声唤着:爸爸,我回来了,你为什么不等我?你的兰儿回来了。我还想听你的话去上大学呢;我还想在结婚时收到你陪送的时髦家具;我还想让你就住进漂亮的二层小楼呢,咱不再劈柈子,生炉子,好好养养你的双手。可你就这么一声不吭地走了?爸爸不肯要我了?……

我傻了,整个傻了,眼里流不出一滴泪水。用不尽的悄悄话,想挽回父亲睫毛的微动,用不尽的轻撼,诉说着那双大手持撑下的一路的故事。他安宁的脸上没有睫毛的微动,静静的,就那样静静的熟睡了去。父亲太累了,他可以长长的休息了,那大手凉凉的,已没了半点体温。

这双大手摸过我的头,掐过我的脸蛋;这双大手植起一片林,盖起一座座教育家属房;这双大手将东北特有的严寒驱散,送给我一世的春光。

大手牵小手的成长里,这双手曾把我高高擎起。让我坐在他的颈肩上,一路看远处的风景;这双轻拍着阻止了我哭声、护送我入梦的大手,给了我更多的快乐;就是这双手,制作了全屯子唯一手推车,理过大半个屯子人的发,给小屯人写过无数个春联;也是这双手,牵着他的兄弟姐们长大,牵着从小失去父母的一双孤儿的手长大;牵着母亲的手,牵着他的五个儿女的手慢慢走来。

我多想通过我的一双手,把我全身心的热量,通过那双我此刻拉着的大手,传送给父亲。可父亲的手还是凉凉的,再也不能和我相握了,再也不会荡起舒心的脸纹对我说:兰儿,我走不动的时候,你能给我洗袜子吗?你给我打酒喝吧?

清明节要到了,我已记不清父亲离开有多少个清明了。我不想记,只记得那是父亲的节日就够了。我还要在那天给父亲买酒喝呢,那是一个幼小娇嗔的心灵对父亲不殆的承诺。

抬起头,透过泪眼,我似乎看到父亲在不远处微笑着。他伸出的大手在半空中停下,叫我想起了儿时带给我幸福的“父亲的拥抱”。哦,我知道了,在父亲眼里,我永远都是个孩子,就算现在他还在世,一样会伸出大手,用那固有的姿态来抱我,因为我是他最乖的女儿。

他手上的老茧犹在,只是关节处没了贴满的胶布。谁说父亲的手是粗糙的,我分明看到父亲有着一双柔软细腻的手。他只是用像树皮、似盾甲一般的老茧,证明他是天空里的另一颗太阳。

父亲的一双大手哟,永远温暖着我的心。他没有死,他挥动着有力的大手,正在给我讲述着春天的故事,那魔力无限的手掌,抚平了春季里不平的哀思。父亲的生命虽然短暂,在我的心中挥洒出了一世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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