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2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前提是机动车没有违法),这样理解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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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是""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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