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判给了母亲,现在孩子想和父亲一起生活,户口是否可以迁到父亲所在地?

2005年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双方各护养一个孩子,当时10岁的女儿由母亲护养。现在孩子的母亲改嫁后又生了两个孩子,孩子很想迁回父亲户口所在地,母亲不同意,还扣了孩子的身份证。作为父亲的我想知道怎么才能把女儿的户口迁回来。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判给了母亲,现在孩子想和父亲一起生活,户口是否可以迁到父亲所在地?
那当然可以的,只要孩子愿意跟着你生活,你也有较好的抚养条件,那么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去争取抚养权
  此时变更抚养权分为了两种方式,也就是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在不同的方式下进行变更的,需要办理的手续不一样。当然,如果是进行诉讼变更的话,那可能会对孩子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一、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手续
  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
  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2、关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诉讼和审理。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这种情况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
  在这种情况下,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一项是兜底条款,法律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有的人担心在离婚的时候没有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日后就不能亲自抚养孩子长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就会大力的争取孩子抚养权。但其实离婚之后也是可以对孩子抚养费进行变更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8-17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因此,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愿意变更抚养权,随另一方生活,
且另一方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请求,并有抚养能力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为了抚养子女的便利,为了更好的履行抚养权,另一方可以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辖区公安机关申请户籍迁入。
第2个回答  2015-03-12
这个,也很简单,只要你去法院起诉,要求要回女儿的监护权就可以了。你这个是肯定会胜诉,原因是:1、女方再婚,又有两个孩子,无暇顾及你女儿。2、你女儿自愿和你一起生活,这是最有利的一点,法院会尊重你女儿的选择。
母亲,即便拿着身份证,也没用,阻止不了。
最好,先把厉害关系和你前妻讲清楚,不要阻挠这是,一切都是为了女儿。如果,谈不拢在使用法律手段。毕竟曾经是一家。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