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在农村买地并建房,拆迁时能得到一样的赔偿吗?

老公是,以他的名子在郊区农村买了宅基地,建房并入住了,可能几年或是更多年会拆迁,那时我们会得到和大家一样的赔偿吗?
老公是非农业户 当时买的时候也通过村里 并把名子改成了老公的名子 如果得不到和大家一样的赔偿 请告诉我 我还要做哪些 能达到和他们本村人同等待遇

非农业户口在农村买地并建房,拆迁时不能得到一样的赔偿,因为买土地建房是违法的。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和违法建造住宅。

参照《湘潭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和违法建造住宅。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扩展资料

参照《湘潭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

1、改建和扩建的;

2、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的;

3、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建房的;

4、因自然灾害需要搬迁建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对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湘潭县人民政府-湘潭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非农业户口在农村买地并建房,拆迁时能得到的补偿不一样,国家明确禁止非农村户口到农村买地建房,因为农村的补偿主要是针对农民的,有农民户口的才能享有补偿。 农村征地,只对当地的村民进行相应的补偿.不是当地农业户口,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 农村地块是禁止买卖的 只能租赁 拆迁的话房子还是要看户口的 ,赔偿还是能赔偿具体看当地的实际情况。
农村买地是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是一块硬骨头。这项改革,农民关心的是宅基地用益物权能否得到充分保障,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能否给自己带来财产性收入。城里人则关心能否到农村买块宅基地盖房子、建别墅。未来要坚持符合规划、一户一宅的原则,进一步研究完善宅基地取得、分配和管理办法。但是,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属于“逆城镇化”行为,是坚决不能允许的。
非农业户口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2
1、非农业户口在农村买地并建房得不到一样的赔偿。
2、国家明确禁止非农村户口到农村买地建房,因为农村的补偿主要是针对农民的,有农民户口的才能享有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18
房子是你们的所有权,是你们的财产,拆迁时你们可以得到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3-01
这种情况是够呛的,买地可以用于农业耕种,有效耕地不是村子专用住宅用地,是破坏耕地搞不动产建造的投机行为,所以不会受到赔偿支持的,甚至会被勒令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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