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以他的名子在郊区农村买了宅基地,建房并入住了,可能几年或是更多年会拆迁,那时我们会得到和大家一样的赔偿吗?
老公是非农业户 当时买的时候也通过村里 并把名子改成了老公的名子 如果得不到和大家一样的赔偿 请告诉我 我还要做哪些 能达到和他们本村人同等待遇
非农业户口在农村买地并建房,拆迁时不能得到一样的赔偿,因为买土地建房是违法的。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和违法建造住宅。
参照《湘潭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和违法建造住宅。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扩展资料
参照《湘潭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
1、改建和扩建的;
2、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的;
3、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建房的;
4、因自然灾害需要搬迁建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对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湘潭县人民政府-湘潭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