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2-20
既然不爱,何必发生性关系呢?为什么当初不去考虑这些后果呢?如果女方对此并不在乎,你也就没有必要愧疚了,因为双方都得到了快感…如果女方在意,你就要负起你的责任,一个男人应有的责任。如果她很爱你,你也要试着去爱她,寻找一个爱你的比找一个你爱的更令你幸福,因为你不必担心绿帽子问题。如果你仍然无法接受她,或她已经违背了原则的问题,你可以放弃她,但是作为补偿(如果她和你之前是处女,否则就无所谓),你再给她介绍一个不介意她处否的(前提保密,泄密后不介意),然后努力促进她们感情,她们幸福了,你就不内疚了。祝寻找互爱的人
第2个回答 2010-12-20
性是你们爱的一种表现,而你却不是因为爱而性!分手的话对她的打击一定很大!不分手又很痛苦!最好能和父母谈谈,他们永远都是为子女好的。另外,那个姑娘如果真的很差(人品,性格等)也没关系,毕竟没有几个人能找到最理想的白马王子和白雪公主,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脚丫子知道,自己好好想想,或者坦诚的和她讲!
第3个回答 2010-12-20
你不爱她还和她发生关系?有没有为她的以后想过?现在男的处女情节这么严重 我看 你还是多发现发现她的优点 时间长了也许就产生感情了 哪有那么多所谓的爱情 适合就行了 对她好点 就不愧疚了
第4个回答 2010-12-20
那有什么愧疚最好在此前你没有给她什么很重的承诺了,性未必代表了一切,只是我们身体很喜欢对方,这好像是西方性哲学,有道路现在是,做爱和结婚是两回事,不知你说的想分手,是不是以后不再走下去了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