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如题所述

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双方若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或已经对房屋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2、双方若无任何约定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要进一步明确出资方式:
(1)若女方父母全资出资,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此种情形下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您名下财产份额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男方可以分得女方名下房屋份额的一半。
(2)若女方父母全资出资,登记在男方名下,或双方名下,那么除有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情形外,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若女方父母部分出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登记在女方名下或双方名下,此种情形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有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解释(一)》第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7-12
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该房归属为: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赠与所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赠与所得的房产,且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女方一方的财产,为女方的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1-27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第3个回答  2020-12-09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创始人易轶律师为大家解读《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第4个回答  2020-07-16

主要看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是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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