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参加苏北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和全国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就业相关政策外,还享受以下政策:
1、服务期间,省财政给予志愿者一定补贴。其中生活补助每人每月80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每人每年400元,分两次发放。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由省项目办划拨至志愿者所持苏北计划志愿者补贴发放专用的银行卡中,志愿者保险由省项目办统一办理。学校为志愿者提供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于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2、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所在学校,免收服务费。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报到证,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3、服务期间可以兼任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团组织负责人、青年中心主任,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等职务。
4、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5、服务期满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证明,同时授予江苏省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金奖奖章,并推荐参加全国和省级相关奖项的评选。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连续计算工龄。
7、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江苏省内高校所招考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的政策。
8、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以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和江苏省面向志愿者单独招考的国家公务员。
9、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本人自愿,且符合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条件的可推荐作为选聘对象。
工作要求
1、把握标准,确保质量,做好选拔工作。要坚持数量和质量,在确保完成招募数量的同时,切实提高招募质量。根据按需招募、择优录取的原则,把符合岗位需求、思想过硬、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大学生选拔到苏北计划、绵竹计划志愿者队伍中来。
2、注重导向,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高举志愿服务旗帜,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高校学生中唱响“因为这个选择,江苏的明天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我们的青春更加壮丽”的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