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2-30
以一个真实的案例来现身说法吧:
年过50的老叶家住南安市溪美街道,和张某是多年的朋友。2010年11月6日,老叶向张某借了5万元,之后仅偿还4万元,尚余1万元未还。
2011年,老叶不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叶某松和叶某强,均已成年。张某立刻找到叶家兄弟催讨其父所欠债务,“你父亲生前欠我1万元,现在他去世了,这笔债务应当由你们做儿子的还”。
面对张某的催债,两兄弟认为这笔债不该由他们偿还,始终对张某置之不理。于是,张某便一纸诉状将两兄弟告上法院,要求他们偿还叶某生前所欠债务。
最后,经过南安市人民法院美林法庭审理,自认为有理的张某却败诉了。法院认为,原告张某与老叶之间的借贷关系明确,合法有效。但债务人老叶已死亡,而叶家两兄弟明确表示放弃对其父遗产的继承,张某也未能举证证明两兄弟继承其父的遗产,故两被告无需对其父生前借款承担清偿义务,遂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认为“父债子还”天经地义的张某对此表示十分不解。
对于张某的疑问,主审法官解释说,传统上“父债子还”是指父亲所欠下的债务由子女去偿还,但在现代法制社会,这种传统未必正确。在法律上,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父债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除非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否则父债与子女无关。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由此可见,若继承人接受遗产,就应当在继承遗产的限额内承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责任。若未继承遗产,借贷关系仅存在老叶和张某之间,故“父债子还”并非“天经地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2-12
其他回复(共7条)
目前父母欠银行贷款,对子女入学不会造成影响。但是如果一直不还,父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就会产生不良影响了。
2018-04-19 00:14
父母欠银行贷款,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都有替父母还清贷款的义务和责任,俗话说父债子还,现在是谁续承父母遗产的谁还债,遗产除了包括财产,也包括债务
2018-04-19 00:17
你好,除非贷款之后,父子之间发生了财产的转移与赠让,否则儿子没有任何偿还义务。银行贷款,以借款人自有财产履行偿还义务。
也不会影响儿子以后的个人信用。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的规定:“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借款人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前提下,只要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就可以获取贷款;
另外,该办法亦未对借款人父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形做出禁止性贷款的规定,也就是说借款人不会因为父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而影响其个人的信用状况。
无论父母是否成为银行黑户,均不影响子女的信用状况,只要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银行其它贷款条件,即可直接贷款买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