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用我的身份证贷款本人不在场

今天一位亲属给我打个电话 说是农村信用社要我还款 说我十年前贷款3千块钱,要我还款,要不就起诉我,但是我从来都没有向银行带过款, 而且是 十年前的事 身份证丢过 我应该还这个钱吗 ,我该怎么办。请高人指点,

你完全不需要偿还这笔原本就不属于你的债务,到银行、信用社贷款需要本人亲自持身份证申请办理,且必须本人亲自在单子上签名。信用社的这笔贷款完全是违规放贷,你不需要理睬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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