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也照样可以到美国等国家自费留学,并与这些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高等学校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
高等学校也要负责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研究生奖学金的颁发,从很大程度上鼓励了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这一帮扶会给很多贫困家庭带来帮助。
财政政策: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将为研究生特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学金将惠及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包括1万名博士研究生,3.5万名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就硕博连读研究生也有明确的规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将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而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