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被征后,土地补偿款被镇经管站截留,请问有法律依据吗?能要回来吗?

如题所述

农村的集体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补偿款应当给到土地的承包人是一经营人或者是村集体,然后镇政府镇经管站是没有理由来截取截留相关的征地补偿款,这个相关的法律依据基本上是一个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农村承包土地的相关规定。
被截取的这个征地补偿款当然能要回来,因为这涉及到是一个不当得利返还的问题。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搜集相关证据,证明是经管站截留了相关的一个补偿款,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或者直接起诉征地行为违法。
认真回答,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