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小时后被酒驾吹气118

五小时后被酒驾吹气118

五小时后吹气118毫克/100毫升,说明还在醉驾状态。这种情形需抽血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化验,以检测报告为刑罚的依据。各地法院在审理醉驾案时,一般视血醇含量高低来量刑。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于或者大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按《刑法》133条的规定处以1-6个月的拘役,具体量刑按血醉含量而定,并处罚金。一般按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处1个月的拘役,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一个月的拘役刑,每增加2毫克/100毫升增加一于的拘役刑,140毫克/100毫升为2个月的拘役,以此类推。如果检测结果也是118毫克/100毫升,应处1个月19天的拘役刑。

法律依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车辆驾驶人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五小时后被酒驾吹气118
五小时后吹气118毫克\/100毫升,说明还在醉驾状态。这种情形需抽血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化验,以检测报告为刑罚的依据。各地法院在审理醉驾案时,一般视血醇含量高低来量刑。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于或者大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按《刑法》133条的规定处以1-6个月的拘役,具体量刑按血醉含量而定,并处...

吹气118属于酒驾还是醉驾
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所以你说的118应该为醉驾。

刚喝过酒吹气是117那么血检是多少
这个血检值也在28左右。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即为酒驾。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

酒驾118怎么处理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

酒驾。酒精含量118。交警队鉴定是醉驾。如何处理。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

酒驾118有不掉销驾驶证的可能吗?
你既然是酒驾,不管什么情况下,只要叫交警抓着了,就必须要吊销驾驶证

酒驾吹气118验血208正常吗?
不正常。酒驾吹气数值在5到10之间是正常的,所以118验血208是不正常的。酒驾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喝酒118所以酒驾吗
酒精含量超过一定的检测值就算酒驾

酒驾吹气120相当于血液含量多少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酒驾吹气120就是血液中酒精含量120mg每百毫升,属于醉驾。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甚至是醉酒驾车,不仅给自己,还给他人造成了生命安全上的威胁,严重影响了公共交通安全,醉驾需要负刑事责任。 很多人认为自己酒量很大,喝一瓶啤酒就像喝了一瓶水一样...

吃了加入料酒的烹饪食物体内会有酒精吗?开车的话属于酒驾吗?
不会,在做菜的时候,料酒都是用很少量的,一般是在十克到20克之间,那么在我们做菜的时候是需要加热的,再整个加热的过程当中,酒精就会随着热气一起蒸发掉。会造成“被酒驾”的食品 食品类:蛋黄派、提拉米苏、腐乳、醉蟹、酒酿圆子、糟鸡、木瓜水、料酒、酒心糖。口服及外用药:藿香正气水、正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