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出轨,谁净身出户!这可能是对家庭背叛者最好的惩罚。有的不惜花费重金请侦探、聘律师来实现这一目标。今天,“四哥有法说”想要告诉大家的,让出轨方“净身出户”很难,除非他本人愿意在离婚时放弃分割共同财产或者财产有约定在先。不过,在离婚时,让过错方少分财产倒时有可能,我们来分析一下。
一、可能让过错方少分财产的可能性
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时原则上是平均分配。不过,有些情形可以实现让过错方少分财产。
1、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如果过错方存在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这四种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针对出轨而言,如果出轨行为倘若达不到“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程度,法院也不会完全支持赔偿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精神抚慰性质的,从目前已有案例来看,各地法院支持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都不高,与家庭财产相比较所占比例很少,一般家庭也就是2--5万元之间,条件好一些的家庭可能会高一些。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也十分有限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个意见,确立了“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但是这个原则也仅限于住房问题,没有多大的实质意义。如果对方有出轨行为且达不到“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程度,在离婚诉讼时可以向法庭提出,尽力争取吧。至于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是否会照顾无过错方,那就要看法官心情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第8条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第13条 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3、根据“忠诚协议”的财产分割请求
有的夫妻间签订有“忠诚协议”,如约定:夫妻双方不得有第三者、婚外情与他(她)人同居、通奸……如发现任何一方有违反以上协议的其中一条行为的,负责方自动放弃夫妻共有财产、自动净身出户……。这种协议法院会不会支持?从已有案例来看,法院完全支持达到让出轨方净身的情况很少,大多情况会部分支持让过错方少分财产。法院认为,协议中关于违反忠实义务要承担的财产责任过于严厉,如按这种协议履行,则可能造成过错方陷入生活困境,双方利益过于失衡,反而不利于解决争端。
4、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关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让隐藏、转移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指的是隐藏、转移部分的财产,并不是指夫妻所有共同财产,对此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婚姻法释义》已经明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可能让出轨方“净身出户”的情形
1、通过协商让出轨方自愿放弃共同财产的分割。
通过以上情况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出轨方、过错方不愿意放弃共同财产分割,无过错方通过打官司可以争取让出轨方“少分”,但无法让出轨方“不分”达到“净身出户”的目的。所以,要想让出轨方、过错方“净身出户”,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让其基于内心的愧疚或者照顾孩子,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通过财产约定实现出轨方“净身出户”。
例如我们前边提到的类似于“忠诚协议”“保护婚姻协议”等,如果过错方有出轨等行为达到协议约定条件,双方就按约定签订“财产协议”,在“财产协议”中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婚前财产归无过错方所有。在离婚诉讼时,这份协议是一种单纯的财产分割协议,不要涉及其它问题更容易获得法院支持。如果“忠诚协议”约定“出轨就离婚,财产归另一方所有”,这样的协议会被认定限制婚姻自由判定无效。如何签订“忠诚协议”,请阅读作者前期已发文章:谁出轨谁净身出户!夫妻间订立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结束语:
此文仅是作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作者只根据法律解释如何如何,对于没有法律规定的如何如何不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