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院士的评选是根据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以及参选人的品格平行来评选的。只有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才可以作为候选人。
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第二条院士增选每两年(奇数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总名额及其分配,由主席团研究决定。主席团可针对在西部边远地区(西部地区的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累计20年(含)以上的候选人预留定向名额。
关于中国工程院院士评选的其他要求。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第七条候选人可单独通过院士或有关学术团体提名,也可以同时通过以上两种渠道提名;不受理个人申请。特别通道提名是院士提名的特殊形式,通过院士或有关学术团体提名的候选人,不得同时作为特别通道候选人。
第八条院士提名每次增选每位院士至多可提名3位候选人。院士要对提名行为负责。增选前一年12月31日未满80周岁的院士享有当年提名权和选举权。
候选人获得3位院士的提名方为有效,且仅能接受3位院士的提名,其中本学部院士应不少于2位。年龄超过65周岁的候选人,获得6位院士的提名方为有效,且仅能接受6位院士的提名,其中本学部院士应不少于4位。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工程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