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如题所述

身份证不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公安改革意见指出,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在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方面,这次改革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健全完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制度和改革边防出入境、交通、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服务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和便民利民的政策性措施、制度性安排。

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和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扩展资料:

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自助服务终端开通,实现的功能有户籍政策查询、办理进度查询、户籍证明打印和身份证的补办、丢失注销。还可以办理注销证明和关系证明。

参考资料:公安改革意见公布:户口身份证将可异地办理 时政 人民网

参考资料:身份证 百度百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1-26

不是,现在可以在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办理,但以下情形不得异地办理。还是只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身份证。

(1)相貌特征变化大、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即首次办理需在户口所在地)难以确认身份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扩展资料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1、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2、合理设立异地受理点。根据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由市(县)公安机关确定户政办证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并向社会公布。

3、提高异地受理工作效率。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央视网:国内滚动7月1日全面实施异地办理身份证 两种情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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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7-14
可以,现在全国有43个城市允许满足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士办理,请先确认你的居住地是否属于以上城市。
然后看看你是否能满足条件:就业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要本人带户口簿+复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年或以上有效的本市居住证、连续一年本市社保证、照片+照片回执去市出入境厅办理;在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本人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照片+照片回执去市出入境厅办理。
满足条件的可以上市级出入境厅官网预约办理时间,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只能本人回户籍地办。
另如果你是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要拿申请回单位盖批核章。
以下是流程:
1、上市出入境厅官网填表预约;
2、按照预约时间带上证件去出入境管理局填表、交表;
3、按要求用银行卡付费;
4、领取办证回执;
5、在回执上所示领证日期或之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回执领取。须约30个工作日。
第3个回答  2018-07-05
  是的,应当携带户口本、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到户籍地派出所申领。
  如当地要求在公安局或者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尊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12-05
  护照办理现在不是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了,公安部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等31个城市的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以及在本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以就近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上述31个城市以及无锡、常州、苏州、温州、嘉兴、舟山、泉州、株洲、湘潭、珠海、东莞、佛山12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共计43个城市)的上述范围人员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

  非户籍地办理护照的条件如下:
  1、在本省市就业的外地人(指在本省市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及其配偶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2、非本省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及其配偶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3、本地居民的非本地户籍配偶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4、非本省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人员;
  5、非本省市户籍在本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此类人员只能申请换发、补发(含过期重领)普通护照)注: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回户籍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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