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职称最高级别是主任护师。
护士职称评定共分五级别,分别是
正高级职称:主任护师
副高级职称:副主任护师
中级职称:主管护师
初级职称:护师
护士资格:护士
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主任护师:
1.精通本科(本专业,下同)理论,掌握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医药专业须精通中医药理论,对经典医著有所研究);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科技术操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问题。能熟练地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并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著作;
3.善于指导本科全面业务,能为医疗、教学和科研培养出高级人材;
各级卫生技术人员晋升时,其考核(或考试)的内容和办法,可根据本省、市、自治区实际情况由卫生局自行规定。
主任护师的主要岗位职责:
(一)在护理部和(科)护士长领导下,指导本科护理业务技术、科研和护理教学工作。
(二)检查、指导本科危重症患者护理计划的制定、护理措施的落实及效果评价。
(三)了解国内、外本专科护理发展动态,并根据该院具体条件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运用以人为本的整体观念,将先进的护理理念运用到日常护理工作中。
(四)主持本科护理业务查房,提高全科护理业务水平。
(五)参加医院有关护理缺陷的讨论、鉴定工作,并提出整改措施。
(六)指导护理本科生及专科生的临床实习,承担课程授课、临床带教、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等工作。
(七)组织、指导在职护士的业务学习及开展护理科研,承担对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护理人员专业技能培养。
(八)对全院护理人员结构、队伍建设、业务技术管理和科研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参与审定、评价护理论文和护理科研课题、护理技术革新的工作(摘自医学敎育网)。
(九)配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对护理人员进行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