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都在一家私人的建筑公司工作,因为在我哺乳期期间和别人在外地同居被我发觉,我要求协商离婚无果的情况下,起诉了他.他现在告诉我说他已经辞职,不能给孩子生活费给我(其实他早在几个月前就一直没给我孩子生活费,我一直都靠家人生活,就连孩子的奶粉钱他都不给),这点,我怀疑他是为了逃避抚养费的借口,而我没办法找到他是否真的辞职的证据.请朋友们指点我,在开庭审理案件的时候,我该怎样应对这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