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涉嫌聚众斗殴罪,现被监视居住,日后会判刑吗

参与双方都是学生,不同校。人数40左右。双方都有人持刀棍。4个轻伤,1个重伤。(皆为刀伤)。我17岁(1993.4.16出生,在校学生)。案发前我2个朋友跟我一起去的。案发时,我持棍且没有伤人。案发后我被看守所羁押了37天放出,羁押期间,同案人员咬我是主犯。现在被监视居住,请问日后会开庭判刑吗,要判刑的话会怎么判,能判缓刑吗。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以上条文的基础上未成年可以从轻处罚。具体结果还要看刑事辩护律师如何辩护。事关重大,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06
不会 你还没有18 不过会教育几天
第2个回答  2010-12-06
现在一切还不好说,羁押了37天说明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案件应该是退回公安补充侦察了,将来是否起诉要看公安是否掌握了新的证据,检察院是否决定公诉。本人感觉不起诉的可能性是有的。
既然现在被监视居住,即使是判刑,判缓刑的可能还是较大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