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双车道十字路口,机动车左侧超车,与右侧左转非机动车发生剐蹭,交警已无左转示意为依据判定右侧非机动车主责,请问合理么?机动车车超车时也未鸣笛,过十字路口也未减速,我的说法是机动车负主责,甚至全责。当然了定责是交警部门的事,我们说了不算
你好,按照规定:一、机动车本来就是应该在左侧车道超车;二、不管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是转弯礼让直行的原则;三、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综上所述,我认为交警责任划分没有问题。
追问你好,你阐述的是非机动车在过十字路口时和转弯时的注意事项。那么我想问下,机动车十字路口可以加速超车么
追答非机动车要么变道,要么转弯,但是都是要礼让直行,这是规定,不是注意事项。即使算上机动车这个过错的话,也还是非机动车过错多吧!而且事故最主要原因就是机动车变道或者转弯,也就是说如果非机动车不改变行驶方向,机动车飞过去也撞不上。
追问如果非机动车不转弯?如果机动车不超车?双向双车道,十字路口超车,是可以理解的哦?
追答好吧,这只是我个人对交规方面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