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 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上一份工作,老板要求每个员工都必须签保密协议,不签就走人;
然后保密协议里只提到了如果泄密赔偿公司钱,却没有提保密费的事;
我想问 我现在离职了 去了另一家公司,没有收到上家公司的任何形式的保密费,请问保密协议还生效么?

保密协议中的条款,在法律上属竞业禁止条款,即 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竞业禁止合同的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就是无效协议。

关于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即使没有签属,由于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则视为雇用关系。无劳动合同,不影响竞业禁止条款的效力。

所以,如果你们的保密协议同时规定了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的经济补偿,则该协议是生效的,您要遵守此规定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10
有效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