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他爸要离婚,有几个问题要咨询:1、婚后我们购买了一套在苏州的商品房,现在还在还贷,当时我没有拿钱出来,离婚我可以分到一半的产权吗?2、婚前他自己购买了街上的一个店面房,现在价值三四十万,每月都有一千多的房租,这个店面房会怎么处理?3、最主要的是孩子的抚养权,双方都想要,我在政府部门工作,是正式工,孩子出生后一直跟我生活在一起,已经两周岁多一点了,他在外面打工,马上就要失业了,最主要的是他有精神方面的问题,医生诊断为精神抑郁、情感障碍,一直在服药,但看病时他没有用自己的真名,象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若双方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若没有约定或者就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参考资料:免费婚姻家庭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http://www.fabang.com/ask/browser.php?tid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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