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有借条,他说没钱还怎么办?

他说没钱还,他把他的房产证地压在了我这里,并且写好了有法律成效的借条,又有别人作证,而且我还有他的录音(可以说是证据确凿)。但是现在时间到了,他说没钱换,我现在又急需用钱,怎么办?如果去法院诉讼,就算胜诉了,他说没钱还,是否能让法院强制执行,让他还钱(比如拍卖他的房产等)?

1、对方有没有其他财产足以抵付欠款,如果有,建议你立即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法律上叫“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保全后,如果欠款人还不付款,你应当在财产保全之日起15日向法院起诉;
2、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法院会主持你们双方调解。在对方没有支付款项的前提下,你千万不要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3、经法院调解或判决后,欠款人仍不偿还借款的,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变卖财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24
1、可以起诉。(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可以查封其房产)

2、胜诉以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比如强行拍卖其房产、汽车等等。

3、房产证押在你手里的意义不大,不代表用房产抵押的意思,房产抵押要去房管局登记才能生效。他完全可以挂失房产证,办个新的,房产证押在你手里等于废纸。
第2个回答  2010-12-24
可以强制执行,没收财产,赶紧告他,时间长了 借条告不一定管用了,
第3个回答  2010-12-24
很简单去法院告他。
第4个回答  2010-12-24
拿相应的财产抵,有财产不抵的采取法律手段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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