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人打架,对方受伤,怀疑对方造假做轻伤二级追究我刑事责任!

对方打我,我躲避,对方不小心摔倒,屁股有一点骨折。在市立医院拍了x片,ct,估计达不成轻伤二级,然后住了四天院,转院到他老家的县医院打了3颗钉,在县医院做出轻伤二级的鉴定。派出所直接把我拘留送进看守所,9天内我家不想多事,因为对方关系太硬,与对方达成10万元赔偿拿到谅解书。没想到依然还要上交检察院和法院最终判刑。我从看守所出来后跟家人商议后感觉越来越不对劲,怀疑对方跟派出所医院勾结故意做轻伤二级,我想翻案怎么做。

这类案件应该做的是司法鉴定而不是医学鉴定。同时,对于一个需要打三颗钉的骨折,不在当地市级医院治疗而转院到老家的县级医院治疗,这是为什么?因此你有理由申请对对方的伤情作司法鉴定。
其次,如果你能够举证证明“对方打我,我躲避,对方不小心摔倒”这个说法,而不是在互殴中对方摔倒,则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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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08
去上级公安机关投诉申请复议,查案卷。一定要找人帮你,否则就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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