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门店转让给别人 然后撕毁了和房东的租赁合同 让他直接和房东签合同 没和他签合同 但现在那个门店

被制止经营 他只经营了两个月 现在他来找我索要赔偿 但我不知道后来要被制止经营 也是我无法左右的 他向我索要赔偿合法吗?我有责任吗?如果要打官司 我是不是要赔钱给他?

要赔钱。
一、你把店卖给他人,没有办理房屋转让合同,门店还是你的,你即使当面撕毁了合同,并没有与房主解合同,房主有合同备查。
二、你未与受让人办理书面协议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营业执照还是你的,转让不成立。
但是,如果你是无证经营,对方又没有证据,无法向法院起诉,只能吃哑巴亏了。因为,对方接手后应该先办理经营执照,才能合法经营,这就与你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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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02
两个关键点
1,你要有证据证明你事先不知道会被“制止经营”,否则你涉嫌诈骗罪。口说无凭!
2,为什么制止经营,是全部店铺还是他的店铺?
第2个回答  2019-09-02
转租未经房东许可,是无效的。所以这官司你无论如何也打不赢。就是看损失多少问题。
第3个回答  2019-09-02
楼主说的太简单没法判断,里面有很多问题,第一个,谁制止人家经营,理由是什么?第二个,你和房东的合同是怎么签的,是否有不能转租的条款,第三个你与他人合同是怎么签订的,转租后与房东签订合同责任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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