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取保候审一年了,现在派出所通知我去办理移交手续,去了会有什么情况吗?

如题所述

做检查笔录用于起诉与查明事实,取保候审期间通知到检察院是检察院要履行核实情况、告知义务这是法定程序。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已经没事,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去了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情况发生,做检查笔录,用于起诉与查明事实,取保候审期间通知到检察院,是检察院要履行核实情况、告知义务,这是法定程序。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已经没事,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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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13
可能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可以审查,认为不起诉、起诉、免予起诉等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追问

他们说检察院又起诉了是怎么回事?还说把档案转到我们当地派出所让我去办手续,这都是什么情况?

追答

任何案件未经法院审理,都不能确认有罪,到检察院是程序正确的。

追问

那我去办手续会不会把我收监?

追答

不会的,就是收监,还需要判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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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2-06
做检查笔录,用于起诉与查明事实,取保候审期间通知到检察院,是检察院要履行核实情况、告知义务,这是法定程序。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已经没事,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第3个回答  2016-12-18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只要没有违反有关规定,就不会收监。只是从公安移到检察院或法院。
第4个回答  2016-12-13
对于取保候审已经满足一年的情形,公安机关依法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具体情况,请自行与公安机关沟通核实确定。追问

对,说是让把档案转到辖区派出所,说检察院又起诉了,那我去了会不会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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