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了别人,对方报警后,警察协调,我赔偿道歉后,双方谅解并签字。

由于我和别人打架,把别人打伤了,对方报警了,轻伤,对方脸上有淤青,后来赔付了医药费以及各种费用,并且道歉,为什么我们双方都签字按了指纹,在谅解书上。最后警察告诉我一个月之内不要使用身份证去银行或者宾馆这些刷身份证的场所???还说不然随时会有人找我谈话??请懂的这方面的网友帮忙解答谢谢!!

可以,不过一般和解过的再起诉的话是不会被支持的,具体要看和解协议的内容。追问

为什么一个月之内不要使用身份证去银行或者宾馆这些刷身份证的场所???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