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打成轻伤,不是我打的,在公安局哪里我说是我打的,我会受到什么惩罚?

打架把别人打成轻伤,但是不是我打到的,我在公安机关哪里承认我打的,构成刑事案件,我现在可以不承认吗

根据刑法234条的规定,打架打成轻伤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
你在派出所已经做了笔录承认你自己打的,你要否认,你就要作出合理的解释并且最好有其他人证实。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1-11
如果你要这么说当然就是你就的负人家责任了,如果把人家打成了轻伤,那你就要赔付人家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还可能要行政拘留七日,这个你最好是跟伤者协商好,解决了为好,这样只要取得伤者的谅解,也许就不用拘留你了。
第2个回答  2020-01-11
一涉及到进入公安局涉及到法律的话,就不是我们平时这样随意的乱说话了,是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想好了之后再说,现在的年轻人好好的年华做什么不好,一定要去打架了,伤人害害人害己。如果只是青山的话,惩罚也不会很大,如果你想翻供也可以翻的,但是一定要说服有证据。
第3个回答  2020-01-11
轻伤最严重的也就是罚款200,拘留五天,不过医药费该怎么给还是要给的,
第4个回答  2020-01-11
你可以翻供,但是你必须有你翻供的证据,以及当时说谎话的合理,解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