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哲学怎么去做

如题所述

很多人都知道,学习这件事,不是光靠勤奋就能解决的,如果方法不当,寒窗苦读也未必有效果,糟糕者,还会误入歧途。学习哲学,也不例外。
由于哲学本身是一门以智慧为鹄的的学问,所以比起学习一般的知识,还更应该注重方法和策略,这样才能让我们在学习哲学的路上少走弯路,尽快登堂入门。下面是学哲学的一些方法和建议,分享给大家:
学哲学要从兴趣出发,但不要局限于兴趣
兴趣对于学习的重要性,可以说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学哲学也是如此。对于那些天生就爱思考“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去向哪里”“活着有什么意义?”之类问题的人,不需要多说,他们往往就会对哲学产生兴趣。而对于那些讨厌抽象思考、偏好感官事物的人来说,往往不仅提不起学哲学的兴趣,还会把哲学当成生活的绊脚石。最遗憾的不是人们对哲学不感兴趣,而是人们未曾真正了解哲学,就断然拒绝哲学。
理论上说,哲学可以使任何具备思考能力的人受益,但就实际来看,不可能每个人都对哲学感兴趣。如果你确实不喜欢哲学,那就远离它好了。但你这样做的前提是你近距离了解过哲学。如果你对哲学的了解仅仅基于道听途说,或者仅仅因为对哲学印象不好就否定哲学,那你就可能错过对人的精神生活来说最好的东西。同样,我们学哲学也不应该只学自己感兴趣的,对于自己一开始不感兴趣甚至讨厌的哲学,也应当了解一些,这样才能更好地明白自己为什么喜欢这种哲学而不是那种哲学。有时候,通过对我们原本不喜欢的哲学的深入了解,我们会喜欢上了原本不喜欢的哲学,这也是一种难得的心智收获。所以说,学哲学要从兴趣出发,但不要局限于兴趣。
伦理学可能是你的最爱,但形而上学也应了解一些;中国哲学要读,西方哲学也要读;古代的哲学要读,当代的哲学也要读,总之,一开始学哲学,最重要的是摒弃先入为主之见,虚心向各门各派各家哲学学习,才能扎实学哲学的基本功,尽快入门。
多认识哲学的不同形式,找到喜欢的类型
哲学作品的常见形式是逻辑论证式的,比如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就属于典型的学术研究型,斯宾诺莎的哲学追求几何式的论证风格,黑格尔哲学看起来就是逻辑思维的长篇大论,但这并不意味哲学只有一种形式,另一些伟大的哲学家,如柏拉图用对话体形式写作哲学,尼采喜好用格言体的风格创作哲学,萨特将哲学融于小说和戏剧中。所以不要那么狭隘地定义哲学,你会有更多机会找到自己喜欢的哲学。
认识哲学旗下的子学科,主要包括五大学科,即:
形而上学:研究万物的“终极实在”;逻辑学:探究思考与研究的理想方法;伦理学:研究人应该如何生活;政治学:研究社会和国家的基础、本质和理想形式;美学:研究艺术的本质及体验。
对哪个领域感兴趣就从哪个着手。

循序渐进
一开始读不懂艰深的哲学,可以先从一些哲学语录、小故事、流行哲学史、大众哲学、哲学工具书等通俗读物着手。待有了基本的哲学常识,尽可以着重选择某一哲学、主义、名著或哲学家精读。首先是理解,然后才是批判性思考。最后要清楚自己真正有多大的收获。
初学哲学,不必死啃原著
几乎所有哲学老师都会告诉他的学生:“无论你读多少关于原著的介绍,都不能代替对原著的阅读。”诚然,阅读哲学原著是必要的,它能最大限度地帮助我们了解哲学家思想的原貌,了解哲学家论证的逻辑和思路,同时也能让我们看到哲学作品中一些重要而常被忽视的细节。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必须一开始就死啃原著,因为你可能根本读不懂。
像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这样的哲学名著,最好别一开始就想着独立征服它们。抽象的概念术语,随处可见的冗长的长句、复合句,沉闷乏味的论证,诘屈聱牙的文风,这些使得一些哲学作品像天书一样难懂。很多人不学哲学,一个原因就在于哲学太难懂。康德出版《纯粹理性批判》后,整个学界没几个人能看到他的作品,当时著名的学者赫尔德也写信向康德抱怨费解。现在康德哲学之所以有很大的世界影响力,也不是因为我们比古人聪明,能直接读懂康德,而是因为介绍康德的通俗读物(人物传记、思想简介、学术研究等)多了,康德哲学才进入更多人的视野。
不要觉得读不懂原著是智力不够的缘故。孩子小的时候都需要大人搀扶才能行走,初学哲学,也需要“扶手”。
了解哲学家的生平,了解哲学史,各种介绍哲学的通识作品,都是学哲学的扶手。利用好这些,学哲学才能事半功倍。
掌握重要概念
在许多后现代主义的哲学家眼里,哲学除了清理概念和分析语言外似乎再没有别的作用。凭心而论,我们普通学者很难赞同这种对哲学的狭隘定义。但也不可否认,学哲学是必须与概念打交道的。概念不清,哲学就是真正的空中楼阁。所以哲学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早起哲学家那里,就非常注重澄清概念。不少伟大的哲学家,像康德、黑格尔等都“发明”了很多哲学术语。
这多少有点迫不得已的意思,因为哲学家有时为了彻底阐述自己的哲学,不得不超越日常的用词含义,另创“新概念”。而这些新概念,往往就是理解哲学家的一把钥匙。
有的哲学家,比如苏格拉底,虽然没有发明什么哲学术语,但也有自己的用词习惯,比如“灵魂”一词,他就反复提及。这仅仅是哲学家的习惯使然吗?没这么简单,它实际上是理解哲学家思想的关键入口,苏格拉底的整个哲学生涯都在强调灵魂的重要性,而只要我们深刻理解了这点,就能明白为什么苏格拉底会说“未经省察的生活不值得过”,“没有人自愿犯错”,“我只知道自己一无所知”之类的话。
一个概念就是一种定义,一种定义就是一个命题或预设。有时候,一个概念就是一种思想。掌握了重要的哲学概念,我们做哲学就有了基本功。
化抽象为形象
凡事越抽象,理解起来就越难。而在所有学问中,哲学又被公认为是最抽象的学问之一。所以,在学习哲学的过程中,能够化抽象为形象就尽量化抽象为形象。至于如何化抽象为形象,利用日常经验、类比、想象以及思维导图等都是可行的办法。
注重逻辑思维
哲学与普通学问的显著区别就在于,哲学无比注重逻辑。哲学可以不重事实和经验,但不能不重视逻辑。很多人知道“存在即合理”的说法,却不知道黑格尔还有后半句:“合理即存在”。
常见的逻辑方法包括观察与内省、推理与归纳、假设和实验、分析与综合等。理解了哲学家的逻辑,也就掌握了哲学家思想哲学的来龙去脉。
从哲学大问题入手
沉迷于哲学的细枝末节(比如满足于哲学家的逸闻故事、格言语录等),往往使人只见智慧的树木而见不到智慧的森林。初学哲学,从大问题着手能更快地帮助我们融入到哲学的世界里。

所谓大问题,简单说就是那些每代人都会面临的问题,如人生意义、灵魂、存在、信仰、真理、自由、自我、道德、正义、爱欲等问题。这些问题哲学家们已探索了几千年,积淀了丰富的智慧,一开始就深入这些问题,无异于一开始就走上爱智慧的“正道”。
掌握核心思想
掌握核心思想,学哲学往往能收到四两拨千斤之效。比如,要搞懂萨特的存在主义者哲学,我们可以去读萨特全集,但这样做既耗费精力,也未必能抓住萨特哲学的精髓。反之,如果我们从“存在先于本质”一句顺藤摸瓜,就会发现萨特哲学的大厦基本都奠基于这一句,或者说都是这一核心思想的延伸发挥。掌握核心思想尽管存在简化哲学的问题,但起码能帮助我们抓住哲学的精髓。罗素就坦诚,掌握核心思想是他理解哲学史的一大法宝。

泛读为辅,精读为主
泛读的哲学作品,多多益善。泛读的价值不在于精通某一哲学,而在于“思想游历”,换言之,泛读哲学是为了让思想多见世面。
哪些哲学作品适合泛读呢?一切通俗易懂的哲学都适合泛读,但即使通俗读物也要注意分辨,那种通篇都在说哲学或哲学家本人有多神奇的作品最好少读,比如读王阳明,我就建议你远离那些打着“神奇的心学”,“神人王阳明”,“千古第一等人”等旗号创作的通俗读物。读它们可能使人心潮澎湃,打满鸡血,但这有违哲学需要的客观精神和理性精神。
泛读哲学,建议多读哲学史。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美国学者梯利的《西方哲学史》以及罗素的《西方哲学史》,都是广受推崇的哲学入门读物。
学哲学,既要泛读,更要精读。总体而言,学哲学一事,精读比泛读重要。泛读是让思想见世面,让大脑博学多闻,但这只是哲学的一个低阶目标,哲学的高阶是让人学会独立思考,洞见智慧。而要想达到后者,就离不开精读。
精读哲学作品,首先起码要通读一遍,再读至少应掌握哲学作品的主要思想、基本方法,再次要能够审辨性地赏析哲学文本细节,最后要通过精读形成自己的见解。其中每一步都需要时间,不能操之过急。学哲学,贵精不贵多。
以工匠精神学哲学
像学技艺一样学哲学吧,这是维特根斯坦给学生的告诫。出神入化的技艺都离不开精益求精的打磨,学哲学也是如此。粗糙的哲学与精微的哲学远看好像相差不大,但走进一看,便高下立判。选定了哲学的主攻方向后,就要精进不休。如果你专攻康德哲学,那就不要满足于那些通俗读物,也不要满足读完全集,而要深入到哲学家的字里行间,挖掘看似细心实则很有价值的细节。
学、思、行结合
王阳明说“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确精察处即是知”,现代社会虽是专业社会,但必要的知行合一还是必须讲求的。如果觉得“未经省察的生活不值得过”这句话是对的,那就不要让它仅仅停留于哲学探索,大胆将它用于人生。在工作、学习,在人情世故,在社会中,都贯彻这一原则。这样,一方面乐意帮助我们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另一方面又能“以用促学”,这样学哲学,才是真正的脚踏实地、仰望星空。
坚持清晰具体的学习原则
中国人喜欢说“难得糊涂”,这是我们传统文化的一大特点。哲学的风格与此截然不同。哲学以追求真理为天职,旨在像太阳一样为人祛蔽解惑。尽管不少哲学家的文风晦涩难懂,但这并不是他们的本意。正是因为他们想彻底讲清楚,才不得不长篇大论。
而我们有时候之所以被哲学弄糊涂,从主观角度看,大抵不外三个原因:一,我们不会思考,缺乏思考的正确方法,导致思想混乱,抓不住哲学要领;二,我们学得太肤浅,流于表面的纷乱;三,我们涉猎不精,不够专一,没有自己的思想判断力。
坚持清晰具体的学习原则,像维特根斯坦说的那样,要“把能够说的说清楚”。
埋头学哲学,不如多与人分享交流
有道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哲学虽然是一门很个人化的学问,但同样离不开交流。苏格拉底的哲学基本都是在雅典广场上交谈产生的,像康德这样学院派的哲学家,也每天抽时间与人交流,连尼采这样孤僻的哲学家也得益于与同时代思想文化精英的交集。

为自己的哲学思想辩护
提出你自己的思想观点。论证它,反驳它,再论证它,再反驳它,如此直到自己提出强有力的观点和强有力的论证。
学哲学,要走肾,走心,走脑
所谓走肾,是指要有强健的体魄(参考苏格拉底);走心,就是保持哲学探索的激情(参考苏格拉底);走脑,就是坚持理性的原则,独立思考(参考苏格拉底)。三者分则使哲学有失偏颇,合则人人皆可做自己的“哲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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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5
法哲学也就相应成为法学的一个分科。抽象的法本身虽然是纯粹的思想创造物,但是它的产生不是没有客观基础的。思想的抽象最终来源于客观存在。关于法的抽象思维根本上是实证法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实证法的发展决定了法的抽象思维的客观性。当作为客观存在的实证法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出现了进行高度理论概括的需要。法的客观存在的各种属性和联系构成关于法的抽象思维的内容。法哲学的存在和发展不外要表现现实法的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抽象的法只是现实法的存在的反映。现实法通过理性的中介,将自己对象化为抽象的法的概念,由自在的法发展到自为的法,由感性的具体形式达到理性的普遍形式。法的客观存在决定了关于法的思维,同时它又在自己的对象中获得了升华,存在决定思维的辩证唯物主义规律将在法哲学中得到充分的印证。
抽象的法根源于现实法的存在,同时,它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本身是主观化了的客观存在。相对于人的思维来说,法是一个设定的自在自为的主体,这个主体有其相对独立的发展过程,需要人们通过理性去认识它。从这种意义上说,人们关于法的认识只是这一自在自为的主体产生的对象。抽象的法的发展表现为人的思维对它的认识。离开它的相对独立性,离开它的自在自为性,法哲学的进展就会寸步难行。法作为理性的存在具有规定性、多样性,其规定性和多样性的展开便反映在人类思维对它的认识过程中。从法的发展过程方面看,法是自在自为的主体,人类思维关于它的认识只是它产生的对象;从人类思维的认识方面看,作为观念存在的法便成为思维认识的对象,而人类关于它的思维又成为认识主体。法与人类思维关于它的认识形成对立的统一,二者均在各自的对象中得到了印证
第2个回答  2020-10-05
法学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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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科
根据中国学科分类国家标准/820
基础法学
法理学、法律哲学、法律逻辑学、法律社会学、立法学、法律心理学、法律教育学、法律史学、法制史、法律思想史、法律解释学、比较法学、外国法学。
分类法学
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环境法学、婚姻法学、知识产权法学、金融法学、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法学、刑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察学、军事法学、安全法学、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刑法学、国际环境法学、国际知识产权法学、国内法学、诉讼程序法。
边缘学科
法律信息学、法经济学、科技法学、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律统计学、犯罪侦查学、证据学、刑事证据学、民事证据学、行政证据学、法律系统工程学。
交叉学科
网络法学、新闻法学。
收起
法理学与基础法学
至于基础法学一词并非是一个精确的学术用语,法学之基础是否相当于基础法学通常所包含的法律哲学、法律史、法律社会学等等,可能会引起争论。
基础法学的内容通常指的是法学和其他学术领域的交错,或者以其他学术领域之成果和方法对法学或者法律进行反省和探索,一般来说基础法学比法律哲学所包含的范围来得广,我们可以将台湾法理学学会章程所指的法理学清单整理如下。
范围
一、法律哲学和法理论。子项目可大致分为(仅为列举):
法认识论、法学方法论与法律及规范逻辑。
伦理学、政治哲学、社会哲学、实践哲学等之研究与法律、制度或正义等问题相关者。
法律思想史。
二、法律之各种社会或自然科学研究,如:
法律社会学
法律人类学
法律心理学
法律与经济分析
比较法学
法律文化研究
法律性别研究
法控制学
法资讯学等。
三、其他与法律有关之基础理论研究者。
不过这个法理学的内容涵盖毋宁比较适合“基础法学”,或者我们以法律学者定义时常采用的广义狭义分类,这是一种“广义的法理学”,而“狭义的法理学”指的仍是法律哲学,也就是上述分类的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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