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签完后之辞职了怎么办?

我是一名即将在6月份毕业的大学生,去年12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今年我去该公司实习工作了两个月,发现这份工作不适合我,于是我辞职了。因为我即将毕业,想问问是不是可以不把三方协议拿回来,直接毕业后找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三方协议是有违约金的。

按约定正常办理辞职即可,但需要按协议赔偿违约金,副标题中可以不用将协议拿回来,毕业后找工作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即可。

《三方协议》本来是出于保护大学生就业利益的一个方法,各方(学校、企业和学生)都有义务维护起法律效应,《三方协议》只是一种约定,并不适合劳动法,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的规定:

第111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112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扩展资料

三方协议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

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北京地区就有规定:北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另外《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对此也有特别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在线-"三方协议"你究竟是个什么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方协议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不需要拿回来。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应与你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

参考资料:更多资料请查看帮考网http://news.bangkaow.com/edu/ji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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