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都是如何规定的

如题所述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群体包括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新征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购置的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单位和个人。

法律基础源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按照该条例,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者,即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需要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此条款中,'单位'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等,'个人'则涵盖了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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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谁交
由土地使用人交。由土地使用人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城市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所以应该是使用人承担。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包括:1、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2、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
法律主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1、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个人;2、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实际使用人与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属不明确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应分别纳税。法律客观:《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

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类型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如下: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法律依...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都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该条例,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者,即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需要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此条款中,'单位'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等,'个人'则涵盖了个体工商...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谁?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弥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弥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激纳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有,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是个人,同时还有拥有土地使用的单位或个人不在本地的,都是由实际使用者来...

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界定的内容是什么?
轮窑、楼板厂的经营者,就应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界定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是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第一顺位纳税人,必须要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如果土地在一定的时间内都没有使用的情况发生,纳税人还必须要缴纳一定的土地闲置费。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中纳税人的界定有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中纳税人的界定有,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法律依据】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谁交?
由土地使用人交,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谁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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