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留下房子遗产分割问题?高分

简单说:爷爷1年前去世了,爷爷家房产证上还写着爷爷的姓名和他儿子老三的姓名,那么其余儿子能分到一部分遗产吗,能分多少??(爷爷家就只有这个房子值钱,没别的遗产了)要依法说
详情:
我爷爷有6个儿子和2个女儿,现爷爷已过世了,奶奶还在,但她有点老年吃呆症。
遗留下一洞平房,二层楼共约100平方米,18年前盖的,现在我们那差不多6000元每平方米,这样房子约
价值60万吧。奶奶家基本没啥现金和别的遗产。
2年前房产证上就只有我爷爷名字,后来爷爷隔壁家儿子老三,嫌自己家小,老吵架问爷爷要了第
二层楼,并在房产证上加了老三自己家儿子的名字。(一层,二层楼一样大)
过了一年爷爷突然去世,这房产证上还写着 我爷爷名字和老三家儿子名字。
若将来我奶奶去世,房子是不是都要归老三家了,老三家可霸道了,想独吞房子,可其余儿子
没法律意识。我的爸爸属于老六。
请问能否通过法律要回一部分遗产,能要回多少,依据什么法律,请详细说说,要可靠。

先谢谢大家

第1个回答  2011-01-15
自己私下定的协议,不一定作准,当时写上你爷爷和仨儿子的证明如果得到法律部门的入档案盖章确认,就归老三所有。如果老三死了,有没有指明遗留给谁,就你爸和其他兄弟姐妹评分
第2个回答  2011-01-15
房产证上老三的名字,是否是通过法律部门的合法签署,(房产主管部门)。如果是自己签上的那没用
第3个回答  2011-01-19
(房产主管部门)。如果是自己签上的那没用,否则就得通过你奶奶有关法律效益的证据,
第4个回答  2011-01-15
可以分到的 平分
第5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12
遗产分配的规则: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因为遗产涉及房屋这种不动产,通过法院判决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的时候,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
(1)、首先需要对房屋进行一个价值评估,然后由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按照房屋的价值和对应的分配比例给其他继承人以金钱;
(2)、如果没人承担起这个金钱的分配,可以将房屋交给法院进行拍卖,然后再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进行现金分配。
三、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