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驾驶证骑摩托车被撞,事故责任怎么裁定?

你好!
我的姑爷的骑摩托车,一辆客运汽车从后面超车时,把他挤下了悬崖,车身有摩擦痕迹,责任肯定在对方,但我姑爷没有驾驶证,按交通法又该怎么裁定事故责任呢?
请老师们帮忙,结果满意再追加分。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承担行政责任,根据认定书、双方协议、法院判决等承担民事责任。要以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的责任认定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无证肯定负责任的。

扩展资料:

处罚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3)特别声明: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a)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b)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c)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1)、(2)的情形处理。对于没车又借到车出了车祸的按犯罪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无证驾驶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1-09

《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扩展资料:

骑摩托车注意事项

1、驾驶摩托车,平时一定要养成前后轮同时刹车的习惯,而且用力要适当,不可抱死。



2、驾车经过路口时,一定要提前观察周围情况,看看路两边的行人或车辆是否有突然出来的可能,并且行车路线要与路口保持一段距离,这样万一有车出来,还有一个反应时间。



3、状态不良的情况下驾车,比如感觉脑袋空空的,这时可以试着告诉自己,比如前面路上有2辆车,1辆车朝这边开来,没有行人,没有车从对面开来,没有叉路口,没有危险,或有潜在可能的危险,应注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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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9-15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承担行政责任,根据认定书、双方协议、法院判决等承担民事责任。
  要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1、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无证肯定负责任的。
  2、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注:也可以不拘留)
  3、关于赔偿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第3个回答  2011-01-15
没驾照。。。。。。这就是一个大忌
责任肯定是在对方没错。。。毕竟中国的交通法是以人为本
我是开公交的我知道。
这个可以算是大车的全责。。。。
直接赔付相应的资金后还会吃几年牢饭
死罪是定不下的。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主次责。。。大车属于主责 你们属于次责 大车赔付你家里提出的百分之80左右的赔付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1-15
客运车主要责任,你姑爷次要责任,80%的责任要客运车承担,如果造成对方死亡的,要追究刑事责任,10年以上,但不可能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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