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心人,请问老板拒绝同事的辞职申请,不签字不承认有申请过辞职,他自离了,老板不结工资合法吗?

去了仲裁,他们说涉及的金额就那么点工资。让我去找监察办理。监察的人又说去找仲裁,又说申请的成功也不大。毕竟我是自离了。不管老板有没有不承认我有过辞职的,他们都不会承认我有提起30天递交辞职报告,我还出示了辞职报告给他们看。他们都说没有用,我想他们肯定早就有收买的人在里面吧。如果我执意要举证投诉到底,我也得不了什么好处,倒自己浪费大把钱进去。我那点钱还没有那些商家给那些当官的一个小红包的现金多呢。他们肯定不想受理啦。

肯定是不合法的。我是学人力资源的。
只要提前一个月把辞职申请递交上,不管领导同意不同意这都算正常离职。
一般遇到劳动纠纷都走仲裁。不过仲裁一般会托很久。
走媒体路线的效果反而比较好。
LZ自己斟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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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7
非法是肯定的,但关键是如何证明.
第2个回答  2011-01-19
天眼壮壮说的比较清楚了。
辞职报告递交30天后,不管领导签字与否,同意与否,都可以离职了。
如果你同事没有满30天就走人,你们老板可以当他旷工。会有一定处罚,但再怎么着也不能克扣工资。
走仲裁的话,最主要的是看举证了。
第3个回答  2011-01-19
辞职报告如果老板不接受,通常要用EMS快递给公司,有人签收,这样才有法律效力。你现在这种情况,确实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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