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打伤,对方要求调解。今天到派出所双方调解,已签订赔偿协议书。大意对方同意赔偿10万元。但是在转

我被人打伤,对方要求调解。今天到派出所双方调解,已签订赔偿协议书。大意对方同意赔偿10万元。但是在转款过程中,对方已款未到为由,说是过三天再付。我想问,我签订的同意调解赔偿是否生效了?法律在赔款是否收到这一方面有没有规定?问题补充:

律师说,在我收到对方赔偿款以后,要给派出所再写一个收到赔偿款的收条,附在案卷上,协议才生效。是不是这样的?我现在就很担心对方收买派出所管这个案件的人,让我签订协议后,不付款然后凭我签订的协议就结案。能否出现这种情况呢?

如果双方调解完毕,将不在会对打人者追究责任。如果受害方对判决赔偿觉得不满或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打人者无故殴打受害者,将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打人者是累犯,将会按照相关法律,从重处罚。
法律分析
发生伤害案件后被害人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伤者经司法鉴定,如果是轻微伤打人者将面临最高十五天行政拘留。造成轻伤的要负刑事责任,自首的可以酌情减轻刑罚。把对方打成骨折,要经过法医鉴定 ,如果属于轻伤涉嫌伤害罪,要判刑的。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要予以治安处罚,要拘留。但如果对方谅解或放弃起诉,可能不会判刑。如果达到轻伤二级,根据相关法律将会对打人者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如果打人者是累犯,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应当从重处罚。无论是哪一种,均需要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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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2个回答  2011-01-21
1、签订的伤害赔偿协议,从双方签字后即具备法律效力;
2、对方如果不按照约定赔付,可以向法院起诉;
3、给派出所再写一个收到赔偿款的收条,附在案卷上,是派出所结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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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1-21
建议您还是做伤残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对方要负刑事责任的,这不是您私下能调节的,国家公权力不能通过个人处分行为而放弃。
第4个回答  2011-01-21
不知你是否做了伤情鉴定,如果是轻伤以上,派出所是不应当调解结案的,如果你已经在调解书上签了字,对方不付款,你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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