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去世交的养老保险怎么办

如题所述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到时候到社保中心提取就可以了。可以领取丧葬费4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年迈父母,有每月的补助。

退休前死亡的继承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

亡者最后1个缴费单位携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1)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村居委会出具的亡者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2份;

6)继承人委托缴费单位办理手续的委托书

2、核对及领取

社保险经办机构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继承手续,出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由缴费单位携此表至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并出具《财务收据》至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办理领取手续。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1、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保人员在职死亡的,应由法定继承人提供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关系证明资料(如户口簿、结婚证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即时办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9

1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

2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到时候到社保中心提取就可以了。

3可以领取丧葬费4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年迈父母,有每月的补助。

拓展资料

根据目前的规定,职工在退休前死亡的,退还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内金额包括利息,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一并退还个人缴纳部分和利息,也就是说只退计入个人帐户的钱,进入社会统筹的不退。


因企业长期处于停产、半停产或改制而拖欠职工的养老保险金,为了职工的权益不受损害,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对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原则上要一次性付清。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可实行分期付款。


对破产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清欠确有困难的,企业应缴部分按规定给予核销,个人帐户部分由同级财政补足。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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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退休前去世交的养老‍保险,如果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也是国家规定的。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为了更好而活着,社保就是这样,您活一天就给一天的钱,只要人还在,治一次病医疗就报一次。

  一、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二、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第3个回答  2011-01-23
1、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到时候到社保中心提取就可以了。
2、可以领取丧葬费,山东地区1000元包干。
3、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年迈父母,有每月的补助。
第4个回答  2015-08-07
这种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是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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