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后赔偿完毕,如果今后恶化还能再次鉴定申请赔偿吗?

朋友10月14日因公烫伤,左手三度烫伤,占全身1%面积,已经做了植皮手术,其间的医药费都是公司承担的,11月4号出院。
12月份因与公司合同到期,公司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医疗期结束后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内的医药费公司承担。
但是现在在职的这段时间,公司基本不交代给他什么工作了,电脑被收走,一般日常会议之类的也不叫他参加了,这样工作着实在没什么意义。
由于烫伤植皮现在看下来他的手指功能已经受限,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已经不能正常弯曲(只能微微的弯,基本不能拿什么东西的),但是据说以后随着植皮处的疤痕增生和皮下组织的粘连,将来的情况可能比现在更加严重,可能一点都不能弯曲了,甚至可能导致手指变形、挛缩,那样就严重影响生活和美观了(当然,也有可能慢慢恢复好,可能性比较小)。我们估计可以评十级伤残,医生说如果将来情况不好的话可以评九级,所以现在想问的是:
1、现在进行伤残鉴定合适吗?
2、如果现在进行了鉴定,以后情况恶化了怎么办呢?还能再次进行伤残鉴定吗?
3、如果再次鉴定级别比前一次赔偿得多,但人又已经离职了,还能要求公司索赔吗?
4、如果伤残鉴定评上等级了,以后的用人单位是否能查出他以前有过工伤?(这对重新找工作可能有点影响)
谢谢大家!

首先!你朋友应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认定是工伤以后,在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最后根据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向单位要求相关的赔偿!!
另外,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只要病情稳定,存在功能障碍就可以申请了!一般是在12个月以内!
鉴定后,如果你没有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那你可以在鉴定后的一年后因为伤病情变化的原因申请重新鉴定(即复查鉴定)!
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单位要支付你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还要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新工伤保险条例)!所以只要解除合同了!一年以后即使你的伤情在发生了变化,也不能申请复查鉴定了!!(因为此次工伤已经一次性解决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1-01
都有伤残鉴定了,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和当地生活标准及补助标准赔偿就是了噻
第2个回答  2010-12-28
你的担心是没有道理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29
朋友10月14日因公烫伤,左手三度烫伤,占全身1%面积,已经做了植皮手术,其间的医药费都是公司承担的,11月4号出院。
12月份因与公司合同到期,公司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医疗期结束后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内的医药费公司承担。
但是现在在职的这段时间,公司基本不交代给他什么工作了,电脑被收走,一般日常会议之类的也不叫他参加了,这样工作着实在没什么意义。
由于烫伤植皮现在看下来他的手指功能已经受限,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已经不能正常弯曲(只能微微的弯,基本不能拿什么东西的),但是据说以后随着植皮处的疤痕增生和皮下组织的粘连,将来的情况可能比现在更加严重,可能一点都不能弯曲了,甚至可能导致手指变形、挛缩,那样就严重影响生活和美观了(当然,也有可能慢慢恢复好,可能性比较小)。我们估计可以评十级伤残,医生说如果将来情况不好的话可以评九级,所以现在想问的是:
1、现在进行伤残鉴定合适吗?
2、如果现在进行了鉴定,以后情况恶化了怎么办呢?还能再次进行伤残鉴定吗?
3、如果再次鉴定级别比前一次赔偿得多,但人又已经离职了,还能要求公司索赔吗?
4、如果伤残鉴定评上等级了,以后的用人单位是否能查出他以前有过工伤?(这对重新找工作可能有点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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