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所谓“临时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

麻烦帮忙,按照规定事业单位的非正式人员,确切说是合同工(因为曾签订过合同书),如果没有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是可以补缴养老保险的。但是我们的情况是,由于所在单位现已经无力为员工缴纳保险,他们找理由推脱,以临时工为由持续一年之久不予办理,只是要求员工全额补缴,这个应该怎么办?而且现在按照省上规定说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是有截止期限的,这个又是什么意思?过了这次,以后就没有补缴的机会了么?那么现在该不该自己先缴上呢?由于截止日期就是年底,有些着急请各位知道的指导下!重谢!

第1个回答  2011-01-11
直接打电话给当地社保中心就行了,事业单位是国有的,没有可能不缴纳的呀
第2个回答  2010-12-30
由于所在单位现已经无力为员工缴纳保险,他们找理由推脱,以临时工为由持续一年之久不予办理
本身这就是公司的推脱,很多私企都会找理由不给工人上保险,尤其是合同工,现在国家好像规定,都要给上保险的,私企这样确实不对,他说的的理由再多,其实就一条:老板为了省点钱,
第3个回答  2011-01-02
争取转正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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