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学校有所不同,以吉林大学为例。
1、转专业一般规定:
(1)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由所在专业推荐,经转入专业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 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校认为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但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本科三年级及其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及其以上者,自费转入公费者,无正当理由者,均不得转专业。一般须报学校教务部门审批或备案。
2、办理转专业手续:
(1)每年6月的第一周,各学院向学校教务处提出可接收学生专业和拟接收人数,接收条件及建议考试科目等,由学校教务处向全校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公布。
(2)每年6月的第二周,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院(系)转专业审批表》,按照自己意愿只能选择两个拟转入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交转出学院审批。
(3)每年6月的第三周,学校按学部共同课程安排转专业考试,公布考试成绩,相关学部组织召开相关学科的教授会议,对成绩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并打分,在合格人选中择优选择,按接收能力的上限比例推荐给相关学院。
(4)每年6月的第四周,相关学院按照应接收人数和学部教授会议推荐意见确定录取人选,教务处将初步意见向学生公布。
(5)每年七月的第一周,学校对被确定录取的学生进行一次性审批。
扩展资料
禁止转专业规定
1、国家“基地”专业的学生,但按“基地”滚动培养规定调整者除外;
2、委托培养、委托代培,定向培养、保送生、特招生,专科升入本科学生;
3、学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
4、学生入学满一学年的学生(“软件学院2+2模式”转专业除外);
5、有考试违纪行为或受到其它纪律处分的学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专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院系转专业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