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天皇以及皇室的全部费用都由1947年颁布的《皇室经济法》规定下每年制定预算,经日本国会审批通过。
其中皇室的费用包括:内廷费、宫廷费、皇族费
内廷费:相当于内廷皇室(天皇一家)的工资,金额按照法律规定。2016年为3亿2400万日元,约1980万人民币;
宫廷费:各种宴会、接待、仪式费用、设施修理、财产管理、交际费用,由政府宫内厅管理。2016年为55亿4558万日元,约3.4亿人民币;
皇族费:各宫家(天皇一家以外的皇族)的生活费,2016年为2亿2997万日元,约1830万人民币。
二战前日本皇室所拥有的财产(包括土地、房产、财宝等),二战后全部归属于国家,在宪法框架下由政府提供给皇室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