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前段时间家里有急事需要回去一趟!当时跟公司请假可是不批!辞工也不给!无奈只能旷工回去!回去大概十天左右(绝对没有十五天)!当我回到公司的时候主管却说公司已经算我自离了!而且也没有发我工资(也没打算发)!我跟他说劳动法不是说连续旷工十五天才算自离的吗?他却跟我说公司规定是三天!最后把我请了出去!我也没办法!所以想求助一下!麻烦各位朋友大哥大姐们给我指条明路!感激不尽!现在都准备过年了!就等着这点钱回去过年了!很悲剧啊!而且我的证据也不多!我现在的证据我认为只有厂牌和厂里面的朋友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