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提前通知吗

我是去年11月24日入职,今年元月6日下午下班半小时前被通知明天不用来上班,之前没有任何预兆或者提醒。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合理吗?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提前通知吗?
我是做企业文化宣传的,公司解雇的理由是我做的报刊不符合他们要求,我未和下面的销售人员进行进深入沟通认为我沟通能力欠缺。事实上这个报纸如何做之前我是和老板深度沟通过的。我认为公司很不人道的地方有两点,第一是要辞退我为什么选在我上岗一个半月后,把报纸小样都做出来后提出,而不是在我任职之初,并且非常突然,我认为这样浪费我了我的时间和选择别家公司的机会。第二是马上过年了,工作相对来说很难找,公司在这个时候解雇我实际让我陷入了工作荒。公司说多给我三天的工资,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给予我相应的赔偿吗?
另外,公司在我入职以后,未进行任何的岗前培训,也没有任何我这个岗位的工作说明书。我这个岗位是这个小公司为了尝试而新设立的。我现在怀疑他们解雇我的实际原因其实是因为他们不打算再设立这个岗位了,因为在此之前公司是希望我带着做人事的事情,后来由于公司人员调整,新招了专门做人事的人员,我的岗位实际就是多出来了。请大家帮我解释下疑惑。

第1个回答  2019-12-20
不合理,你可以去告他
第2个回答  2019-12-20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应该是不用提前通知的!
第3个回答  2021-01-12

第4个回答  2015-10-01
  一般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5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不合格、严重违章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患病、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试用期解聘一般是不存在赔偿的,但如果你们订有书面合同,对试用期有特别约定的另当别论。
另外,根据该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用人单位给你规定的试用期超过了该限制,对你实际工作的超过法定最高试用期的工作时间,应当按正常工资给你薪酬。
此外,根据该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给你的试用期工资低于这一标准,你有权要求单位给你补发。
如果你要维权,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就是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的时效是1年,超过一年仲裁机构就不再受理了,当然法院更不会受理。因此你如果要依法维权,必须在一年之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必须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法院起诉,错过这个期限,法院也不会受理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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