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
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
单位应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额合同。
不论是否在试用期内,还是签订劳动合同没有。
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应该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中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并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法律是怎么规定试用期的: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三个月以上的,才可以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
3、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0天。
4、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天。
5、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6、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8、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使调动岗位也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辞职后再重新入职的是否有试用期,法律无规定。
9、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