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转让或者被采购的情况下,如果公司一切运行照常,是不存在损害任何员工的利益,不存在赔偿这样的说法。
如果被收购后公司,由后者管理决定裁员或者无理由无根据的更改原有的员工利益,那么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了解当地的劳动政策赔偿调理。
合同期:正常的合同,合同期满的前一个月,雇用方必须再出续用合同或者出书面证明终止合同期满后的雇用关系。如果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不出书面证明,即可到当地劳动局举报,赔偿是按照这个公司被雇用方职位去年平均月收入的1~3倍赔偿。(违反劳动合同跳跃被解雇除外)
Ps:按照你的说法,估计很难要到赔偿。因为你你和雇用方没有续签合同,可以属于对方默认续签,但对方亦可以否认续签。没在合同期保护时间内,预计法律保护不会很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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