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犯罪中,存在死刑吗?
在百度上搜说好像是要废止经济犯罪死刑。这是怎么回事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目前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蓄意谋杀、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等。根据刑法分则,在经济类犯罪中还保留死刑罪名的有七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综上,经济犯罪现在还有死刑,由于经济犯罪是一种犯罪类型,所以经济犯罪包括很多种,而这些犯罪类型每一种都是不一样的,量刑标准也不一样,具体的还是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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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3-07
<<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
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补充:目前我国一些所谓的人权卫士,为了“尊重人的生命价值”,认为死刑威慑有限.提出在我国废除死刑,可以先废止经济犯罪死刑。这只是一些关于立法上的理论争论.
个人认为废除死刑不可取,不管是经济犯罪还是其他犯罪,对罪大恶极者处于死刑,才是真正尊重人的生命价值.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2
1997年刑法典进行修订,刑法分则在原来刑法典分则的基础上,将单行刑法加以整合,经济犯罪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上只是略作调整,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具体分布状况如下: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殖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查收伪造的增殖税专用发票罪。共16种,占80%;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盗窃罪、抢劫罪。共2种,占10%;第八章贪污贿赂罪中:贪污罪、受贿罪。共2种,占10%。从整体上看,刑法典中规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罪名共68个,经济犯罪的死刑数量为20个,占29.4%。
参考资料: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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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07-03-04
当然存在,而且还不少,比如税收犯罪中,金融诈骗犯罪重,等。
第4个回答 2007-03-04
存在!比如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就可以判到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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