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已经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三节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不管有无证据都不建议去对方家闹,现在是法治社会,还是建议要学会用法律武器解决
法律条文来源出处:中国人大网:
http://www.npc.gov.cn/wxzl/gongbao/2013-02/25/content_17908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