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七款主张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46条里不是还有第七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吗?
追答如果法律没有规定的属于其他情形,明文有的按法律条款
其他情形属于兜底条款,防止极个别情形的,通常都用不到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有哪条法律法规规定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
追答劳动合同法44条规定合同终止情形,46条规定需要支付补偿情形
在有法律规定时,看法律,条例属于行政部门依法律制定,效力低于法律
你如果是学法律,建议先学法理,要把所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辈分”弄清楚
如果是要去仲裁,建议看实际判例,法条太过庞杂
你好!我是在为仲载事项寻找法律依据。你前面说的条例,应该是指(或者包含)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吧?!说它是法律也好,行政法规也行,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都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七款的规定。可你直接否定了以此作为主张权利的依据,所以我就不服,没有作满意采纳!
追答我不会为了采纳而去骗你
你看条例,是因为觉得对你有利,但是如果仲裁,是先用法律,我告诉你有劳动合同法,有具体条款,法律大于条例!!!
追问在你看来,劳动合同法在补偿范围内的四十六条第七款都不能采纳,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能够采纳?!
李玉龙,百度知道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