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村,没红绿灯,没斑马线,前方客车下客,后方机动车观察对向无人,无车然后超车,后车无超速,客车上乘客下车从车头没观察路况直接跑来装到后车反光镜前方柱子上,请问这个事故责任应该怎么划分?求专家谢谢!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认定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的事故情况而定。具体的责任认定可以参考一下几种情形:
一、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且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没有责任,机动车负全责。
二、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但是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上,而司机未加注意,这种情况下也是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三、机动车次责或无责,行人主责或全责、同责
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导致机动车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这种情况下,行人是主责、全责还是同责,要看机动车司机有没有过错。如果机动车司机有打电话走神、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等行为,行人就不可能负全责。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
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