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是现代标准汉语的另一个称呼,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汉民族共同通语。
1、在语音方面,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是指采用北京话中符合规范的语音,并不是全部采用北京话中的所有语音。语音标准是就整体而言的,并非北京话每个音都是规范和标准。
2、在词汇方面,北方方言作为普通话的基础方言涉及区域广,人口多。北方方言通行于长江以北各省汉族地区;长江下游镇江、南京北部及皖南部分沿江地带;湖北省除东南角以外的全部地区;广西北部和湖南省西北角地区;云南、四川、贵州三省少数民族区域以外的全部汉族地区,使用人口在7亿以上。
3、在语法方面,普通话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因为“现代(不是近代)”的文学大家的著作对现代汉语影响较大,另外还有国家的法律规章,著作报告,典范性很强。这些著作运用的语言在语法上也是典范的。
普通话是现代标准汉语的另一个称呼,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通用语。
普通话作为联合国工作语言之一,已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和外国人学习中文的首选语言。 截至2015年,中国70%人口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尚有约4亿人只局限于听懂的单向交流。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计划“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体为全国普通话普及率平均达到80%以上。
扩展资料:
朱文熊提出"普通话"这一说法后,并没有得到广泛的使用,当时人们称各省普遍通用之话为"蓝青官话","蓝青"本意为颜色混杂、不纯粹,"蓝青官话"是指夹杂了各地方言的北京话。
因为这种话多是在官场使用,所以称为"官话"。后来,大家都开始说这种人人都明白的话了,使用这种话已经不再仅限于"官"了,
民国初年就出现了"国语"一词,"国语"代替了"官话"。较之"官话","国语"有了"民"的味道。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进行文字改革时,语言专家对"普通话"这一词的使用进行过严肃的科学论证,称"官话"显然是不可以的;称"国语"也是不妥的。
因为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用汉语,还不能称普遍通用的汉民族共同语为"国语"。直接使用"普遍通行的汉语"又嫌音节过长,于是才采用了节缩的方式,称之为"普通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