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结婚男方父母不同意也不想出钱怎么办?

我们打算结婚了,但现在问题很复杂,我家的经济条件不错,加上我之前收入也自己买了房子,父母又给了一套,但男方是农村的经济条件肯定不好,但又加上我们不打算婚后要小孩,男方父母很反对,开始我家要求结婚男方家需要把我自己买的那套房的尾款(14万元)付清,我们也不再要男方的聘礼,但现在男方家因为我们不要小孩,感觉他家要断子绝孙了就不同意我们结婚,说结婚也清但没钱不出钱,这样怎么办?如果非要结这婚,让男方做上门女婿,今后公婆不由我们养老,这方法可行吗?或还有别的方法吗?

要小孩不可能:1,没有经济能力,我要为孩子负责 2.我不喜欢小孩,没那个耐心教好他

不是爱不爱的问题,他爸本身就有吃定我家的感觉,我觉得我带2套房子结婚,还生孩子给他们,我快成七仙女了!人情??那我又得到什么呢?

首先祝福你们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
从你传递的信息来看,你们打算不要孩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对于男方父母的传统观念可是极大的冲击。而且看你的意思男方是一个男孩?换位思考思考。
上门女婿倒是可行,但如果你们不养老,你想过自己家庭会面临怎么样的情况吗?考虑考虑你老公的感受,父母辛辛苦苦把他培养出来结果不养老了,他要面临多大的压力和内心的不安?以你们的条件来看,你是真心爱你老公这个人的,你至于把他摆在这么一个位置上?退一步说,你们的家庭条件也不错,在农村生活不比城市,老两口的养老费估计花不了太多钱,何必在乎这些钱呢?何不把这人情做到位??
有些事情当缓一缓,不要一下子弄到极端的对立面没有回旋的余地了。缓缓说不定解决的办法就出来了。
祝好~

呵呵~七仙女你好,房子不用担心。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只要房产以你个人名义登记,就不担心两套房子的最终所有权。

你得到你老公!得到可能的幸福!

但如果你现在是这样的心理,我反而不建议你着急结婚。在这种心理下你的行为你老公都能接受,只能说明两种情况:一他很爱你,愿意为你放弃他个人的尊严和做人的原则,还有辛苦抚育他成长的父母(但是不要忘记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弹簧被压得越低,反弹的力度就越大);二嘛,动机就很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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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0
这种情况你可以选择不嫁,但是我国现在的法律没有男人做上门女婿而不赡养老人的规定。不管什么情况,赡养父母是法律上规定的义务。
现在就是这样一个条件,你要结婚,就只能认可。否则就不要结婚。
第2个回答  2011-01-10
结婚是你两人的事,只要你俩认准了对方要一起生活,没钱就简单一点吧。
如果觉得实在心里委屈,就暂时别结这个婚,不然以后不幸福的话,这可能是吵架的一个借口。
选择权在你,选择了就别后悔!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1-10
这个婚不结为好,他一定会回到他家的立场上去的,不信等着瞧
第4个回答  2011-01-10
不生小孩……你们也太前卫了吧,年轻时不生小孩,以后会后悔的。
结婚的前提是爱,有爱就结,没爱拉倒,这么简单的问题,整这么纠结。
其他人的意见,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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